自治区决定拿出3亿余元奖励参与围捕暴恐分子行动的群众及相关人员,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使社会正气得到了大力弘扬,凸显了政府在反恐维稳方面的坚定决心。而当我们能为这种各族人民群众自发、主动参与反恐维稳的行为提供更多法律层面的保障时,“全民反恐”就能爆发出无穷威力。
暴恐活动是反人类的行为,反恐不仅仅是政府机关的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尽的义务。只有集结人民群众的浩然正气,形成强大的气场,正义才能战胜邪恶。然而,暴恐分子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反恐防恐并非易事,不少群众不免会抱着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的态度,不愿参与其中。只有对参与反恐的群众给予奖励,从政府层面予以积极肯定和大力的支持,才能极大提高广大民众参与的主动性。
一段时间以来,不仅仅是在新疆,不少地区政府都推出奖励制度,对于在打击暴恐势力过程中的有功百姓纷纷给予重金奖励,这样的奖励政策势必会进一步鼓舞和激发公众的正义感,激励着广大公众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尽己所能,同时,也会对暴恐分子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威慑态势。
对于反恐奖励,目前新疆已有政府部门出台了一些奖励政策,这些奖励政策主要是公检法等部门及基层政府制定的,主要用于奖励民众检举暴恐线索,此外还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出台奖励政策,鼓励网民检举网上暴恐音频、视频。这些主要是针对民众提供线索的奖励,但在与暴恐分子作斗争方面,还需进行耐心的研判和细心的分析,并相应地予以适时和积极激励,这些都需要从制度上得到落实,从而在当前“三期”叠加的复杂时期,通过相关反恐制度以及反恐激励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让反恐意识成为群众的一个自觉意识,才能达到真正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反恐维稳举措的有效落实。
我们常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而要形成对暴恐活动的合围之势,也只有“众人拾柴”,才能燃起反恐的“熊熊烈火”。政府重奖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奖励,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可和鼓舞,如果再落实到制度上的保障,必然会激起更大的反响。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要让社会正气得到弘扬,不仅要在道德层面进行积极的鼓励,还应在法律层面给予相应保障。依法治疆是新疆工作的总体战略之一,法治是治疆之本,就让我们从反恐维稳举措的细化和落实入手,紧紧围绕“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健全法制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顺利实现。□燕子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