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丁玲娜、实习记者刘冬梅)816内幕交易中受损的投资者,将近一年后才等来民事赔偿开庭审理,在昨天(5日)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争辩最激烈的是,乌龙指和之后的对冲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光大的交易行为是否导致了投资者受损。投资者胜诉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身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受害者,投资人梁军回忆起去年8月16日的情形,情绪激动,一直说自己被蒙在鼓里。
梁军:在下午开盘之前,光大的董秘说70亿的乌龙指根本就没有,辟谣或者请大家放心的一种言论,在这种情况下,我就认为没什么问题,一切都基于我们不知道的深层次的原因才打上来的。
昨天担任也就是原告代理律师的严义明律师,当庭列举了多项证据证明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单是信息公开这一项,就存在多处纰漏。
严义明:因为光大证券的(信息)公开是在下午两点二十二分,它在下午开盘一开始,就做出了投资行为,这些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严义明告诉记者,庭审已经结束,合议庭会综合评估双方代理意见、证据等,评议之后就会公布结果。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认为,从各种迹象来看,投资者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杨兆全:内幕交易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这一点越来越得到共识了。在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案件出来后,最高法院指定了对这个案件的管辖,这也表明了最高法的态度,这种案件是可判的。
去年8月16日11点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输入错误加程序紊乱,其使用的策略以234亿元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当天上午,上证指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幅超过5%。当天下午,光大证券做空对冲了乌龙指损失。同年1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宣布此案为内幕交易,多名责任人受罚。今年2月,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不服判罚,将证监会告上法庭并被受理,但此案尚未宣判。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