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条财司举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法律专题培训会,邀请方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瑱就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组织开展尽职调查等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条财司、风险中心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与了培训。
陈瑱律师详细介绍了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对应的法律文件,结合国内外实际情况讲解了法律文件的主要作用及其核心条款释义,就当前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常见误区、创业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外资和国资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着重介绍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过程中开展尽职调查的程序、方式,以及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培训中,与会同志结合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的相关管理要求与陈瑱律师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会后,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对于即将启动的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收到了实效。
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是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式之一,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旨在引导和带动民间资本、地方政府资金以及其他投资者等全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为转化国家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来源:科技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