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日前在浙江杭州向首批当地车主交付8辆“Model S”电动轿车,并启用8个“超级充电桩”。
图为向首批车主交付的特斯拉电动轿车。
新华社记者 韩传号摄
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经济日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 顾阳)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
《通知》提出,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在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充换电服务费这两项收费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0年前,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积极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今后,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充换电服务费逐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通知》还强调,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减轻电动汽车用户负担。
业内专家表示,采取积极政策措施支持电动汽车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通知》的下发,将有利于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在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