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与租自家房子住的女租户产生感情要结婚,为了让女租户能够将户口迁入,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房产份额。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此案。
73岁李大爷家住通州区马驹桥镇,在村里有宅院一处。老伴在2011年去世,子女十分孝顺,一家人和和睦睦。
李大爷院落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常年有外地人口租房居住。一年前,李大爷与租住在附近的王女士相识。王女士四十岁左右,在老家安徽已婚并育有子女。在长期相处过程中,李大爷与王女士产生了感情,王女士也与其丈夫离婚。李大爷提出想和王女士结婚,但后者以李大爷名下无房为由不同意结婚。
原来,李大爷的老宅早些年前已经由儿子出资翻修,现登记在儿子名下。李大爷为了如愿与王女士结婚,一纸诉状将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现在宅基地院落内的房子归其和去世的老伴所有。
庭审中,李大爷表示因为想再婚,王女士的户口也想迁来北京,需要有房才能迁入户口。他说儿子翻建房屋时没有经过他同意,老宅基地属于其与去世老伴共有,新建房子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份。
李大爷儿子表示,房子李大爷可以随便住,也可以结婚,但是无法将王女士户口迁入家里。王女士还有子女,他担心随之而来会是更多人的户口迁入。
同时,李大爷的儿子还怀疑王女士是假离婚,王女士拿着李大爷给的六七万元已经先回老家了。所以,不同意将房子给李大爷。
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