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男子为“怀旧”潜入前女友宿舍楼 刺死宿管获刑15年

2014年07月22日06:39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男子为“怀旧”潜入前女友宿舍楼 刺死宿管获刑15年

  原标题:男子潜入前女友宿舍楼刺死宿管

  为“怀旧”溜进宿舍惊醒被害人酿惨剧获刑15年

  和女朋友分手后,20岁的男子高勇凌晨潜入前女友曾住过的宿舍楼,惊醒宿舍管理老师后,他持刀将对方扎伤致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勇有期徒刑15年。

  据指控,去年7月9日凌晨3点多,高勇进入昌平区沙河镇北京科技职业学院1号公寓一宿舍内,持刀刺扎54岁的宿舍管理员李老师,伤及静脉,导致李老师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发当天,高勇被抓获归案。

  >>事发

  酒后翻墙进宿舍楼

  据高勇供述,7月8日晚上10点多,因为和女友分手了心情不好,便约了两个朋友一起去喝酒。其间,他喝了三四瓶啤酒。据高勇的朋友马某和刘某证实,“他当时有点喝高了”,话特别多,说和女友分手的原因是两人老吵架,他想和前女友联系,却找不到联系方式。“说着说着,他还哭了。”马某和刘某表示,9日凌晨1点多,酒局结束,他俩决定将高勇送回家。

  高勇的家在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旁边,喝酒的地方也在该校附近。马某和刘某称,如果翻墙穿过校园,可以少走20分钟的路,当时高勇说,要从学院南墙翻过去抄近道回家。他俩没有阻拦,看着高勇翻过墙后便离开了。

  在供述中高勇说,和两个朋友分开后,他走到1号学生公寓北面拐角时,因为想起以前的女朋友就住在这个公寓楼内,因此决定进去看看。“虽然分手了,我还是很想她”。楼门当时已锁上了,因此他顺着护栏爬上了二楼,从窗户进入一间宿舍,“当时屋里有人睡觉,打开门插销出了门,并没有将睡觉者惊醒”。

  惊醒宿管起争斗

  此后,高勇一直在各楼层瞎转,在五层一个虚掩着的房间门口,高勇停下把门推开。“这间屋子没锁门,我就想看看里头什么样。”高勇称,当时因不知道里面是否有人,他把鞋脱下来放在房门口后才进入房间。当时屋子里睡着一名女性,高勇走过对方身边时,将其惊醒。

  “她一直大叫。”高勇供述说,于是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比划着让对方别叫,但对方不听,起身抓住他拿刀的手并把他推坐在地上。“那女的抢过刀扎了我的左肩锁骨。”高勇称,当时求对方,“你让我走吧,我流了很多血,再不让我走,我就死了”,但对方一直拿着刀不说话。于是高勇上前和对方夺刀,抢过刀后,顺势向对方身上扎了一下。

  此后,高勇跑回二层,按原路从窗户爬出顺着栏杆下了楼。他说,当时自己的鞋和刀都在逃跑时丢了,在跑到1号公寓楼西侧时晕了过去。醒来时,他已经躺在清河“999”医院里。

  据了解,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另一名宿管老师发现了被高勇扎伤的李老师并报警。她作证称,事发时,她接到电话获知楼上有人打架,于是便一个人上楼去看,在三层往四层的楼梯处就发现了血迹。来到五层宿舍,她发现李老师躺在地上,身上都是血。于是,她赶紧拨打110、120和学校领导的电话。

  >>审理

  得到家属谅解获轻判

  此案审理时,高勇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李老师对案件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对此,法院指出,高勇于深夜持刀非法潜入女生公寓的宿舍行凶,被害人李老师有正当理由对高勇实施正当防卫,可见被害人没有过错。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高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高勇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本案民事部分已调解解决,高勇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对高勇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