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刘志强)近日,为贯彻有关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每季度向中央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并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情况,推动各地安全责任落实。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安监总局将推动县以上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实现全覆盖;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的每一位领导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实现全覆盖;推动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同级政府安委会主任,实现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政绩考核,要求所有省级安监部门必须每季度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市地、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和有关情况,实现全覆盖。目前,已有26个省级单位定期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2日 11 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