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0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安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陈安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安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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