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案好,我来签个名”
记者眼
本报两会采访组记者杨洋
“这个提案好,我来签个名。”广东团昨日下午召开的议案讨论会议很热闹,这个会议上的多件拟提交议案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酝酿议案是大会开始前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环节,代表团召开会议,拟提出议案的代表要发言讲解自己的想法,争取得到其他代表的认同,然后征集到30人以上的签名。
这一环节通常被认为很有“仪式感”,在外人的想象里,发言可能是走形式,签名也可能不过是碍于情面。但在昨日下午的会议上,议案在提出之前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领衔代表精心准备,发言颇具说服力,参会代表认真研究,力求对自己的签名负责到底。
昨日被讨论的11件议案聚焦多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如此专业的领域却没有难倒广东团的代表。来自法律界的吴青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的议案,并已拟定了法规的草案建议稿。
但非法律专业的代表写起与法有关的议案也毫不逊色,赵东花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刑法中有关儿童保护条款的议案,处处都是“快、狠、准”,涉及虐待儿童、性侵男童、拐卖妇女儿童等多项法律条款的完善,获得超高支持率,还被抢着签名。
相比于单纯的观点和想法,切实对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和议案,是最考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工作,但也是最能有效改变社会现实,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作为普通民众,既然被代表,都期待代表自己的人知道问题在哪里,也懂得如何去改变。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