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应衡阳贿选案时表示,衡阳贿选事件,性质确实很严重,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的事件。
有记者问,最近湖南衡阳市人大代表选举贿赂腐败新闻轰动了各界,请问对于中国人大在加强清廉选举方面的工作,我们能有哪些期待呢?
傅莹表示,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
傅莹说,我们国家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对破坏选举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已经被依法追究责任。
傅莹指出,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傅莹指出,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
傅莹最后说,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做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模范,要怀着对民意的尊敬,要怀着敬畏之心,廉洁自律,依法履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