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科学履职、勤政廉政、开拓创新的能力和素质,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区行政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务员素质建设年活动。各地将“公务员素质建设年”活动与丰富多彩的配套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内蒙古改革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如何才能有效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问题,推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联合开展的“学习党章、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专题讲座、“落实‘8337’,共同尽责圆梦”、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和京蒙合作培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公务员坚定不移实现富民强区梦想的信心和决心。
公务员素质年建设活动的全方位开展,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得到了具体落实,明确了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窗口部门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更多地反映在他们的工作上,因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公务员履责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服务对象说了算。通过整改,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依法履职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2014年是开展公务员素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阶段,要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公务员素质提升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实现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发展,让广大公务员在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实践中有所作为。
(来源:公务员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