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佛山禅城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件
羊城晚报讯记者景瑾瑾、通讯员韩文华报道:私分国有资产、虚开发票骗税、挪用资金、销毁会计账簿……羊城晚报记者23日从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获悉,原佛山市化工原料公司4名“高管”因上述犯罪事实被判刑。在过去一年,禅城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件2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追回赃款8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2013年年初,佛山市沙口水泥制品厂的一场“人事风暴”至今仍让许多人印象深刻。3月底到5月初,仅一个月多的时间,该厂先后有9名高层因涉嫌贪腐被检方立案侦查。与此同时,原佛山市化工原料公司也相继有4名高层也纷纷落马。原佛山市化工原料公司在1999年转制过程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李某、汪某等人将公司150万元国有资产以虚假挂账的形式隐匿私分。此外,李某等人在公司转制后还存在虚开发票骗取税金170余万元、挪用资金50余万元、销毁会计账簿导致公司900余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等犯罪事实。2013年12月,法院一审判处李某等4人13年至3年不等刑期。
此外,记者还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2006年至2010年6月,禅城区农科所原所长徐某利用其负责区农业局相关物资采购工作的职务便利,与供货商通过采用虚开发票少送货的方式,贪污物资采购款50余万元,期间还收受供货商回扣12万余元。2013年12月,禅城区检察院以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仍在法院审理阶段。
据了解,去年,禅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件2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追回赃款8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