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暂无法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服刑人员子女
事实上,早在2006年,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就已进入到相关部门的视野中。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2006年所做的一项名为《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称,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其中,94.8%的孩子并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生存状况堪忧。
也是在这一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6家部委和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
这一行动,被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刘新玲等学者定性为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行动在政策层面的一道“分水岭”。然而,即便是这道看似规格很高的“分水岭”,也未能在实际生活中给服刑人员子女带来多少利好。
专门为这项行动下发的通知中,对各个部门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职责划分相对清晰。通知要求,各级综治办要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救助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把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有关资助范围,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参与帮扶工作,不断推进建立健全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民政部门在其中承担的职责相对较为重要。但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上,有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信息,记者仅查询到2010年“河南郑州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和“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通知”两则。
而在2011年9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曾对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出进行全国数据统计的通知,但至今尚未有结果公布。
北京复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彭燕长期致力于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救助的工作。她告诉记者,在“多头管理”的现状下,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方面做得相对多一些。
她曾公开过一份由民建山东省委妇委会、青岛市妇联、青岛大学在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对青岛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调查的资料。
调查显示,有75%的家庭在犯人入狱后解体,配偶再婚和弃家而去的比例高达53%。且有80%的服刑人员入狱前是一个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被捕入狱后有68%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通常很快陷入贫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