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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4年02月10日11:34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进一步重申和强调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简称《意见》)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与作用可见一斑。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从制度取向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定向导航作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国家治理对公民个体的价值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上述三个方面为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起到了定向导航的作用。

  从制度整合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凝心聚力的功能。中国目前国家治理的最大缺陷在于制度以及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碎片化的制度或者制度体系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极大地增加了治理成本,降低了国家治理能力,严重削弱了国家治理的效果,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障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制度的整合提供了价值共识,它所具有的凝心聚力功能,能从思想认知、精神价值上为消除制度碎片提供公认的标准和强大动力。

  从制度评价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评价判断功效。国家治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其所处环境的诸多影响,因此,相关治理主体需要对制度的运行状况进行准确评价以便及时修正其运行路径或者调整运行方式以获得预期的效果。在当下中国国家治理语境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充当国家治理制度的评价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民主、法治、公正等理念,无疑具有明显的制度评价功能。

  从制度修正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调节规范效果。与制度价值评判一样,制度的调整和规范也需要一个公认的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充当这种标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视角看,就是现有制度向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内含的理想状态不断迈进,并以此为目标不断调整自身,不断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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