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医疗卫生、劳动社保等涉及群众衣食住行的一审民事案件132576件。在劳动、交通事故赔偿、消费、物业、医疗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与司法行政、妇联、保监等部门共建婚姻家庭、保险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2%。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诉讼费缓、减、免2239.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1.4万元。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阅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的电子邮件4950件。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批示交办1910件。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对审理工作的意见。市高法院从高校教师、执业律师、社区工作者中聘请第三届特邀监督员20名,定期听取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全市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诉讼指导、进度查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功能有机整合。市一中法院、沙坪坝等12个区县法院设立志愿者法律服务平台。77797件案件快审快执,审理周期不超过10天,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21%。“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预立案、案件进度查询等便民功能逐渐发挥。九龙坡、巴南等14个区县法院试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当事人或代理人借助手机、网络即可接收法律文书。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83件,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83.8%。继续在江津、忠县等18个区县法院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在行政诉讼中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相关民事诉讼,统筹解决关联纠纷。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公信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强化统一管理和协调。在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执行联动的基础上,又与国土房管、机场、交通、边防等部门建立联动威慑机制,运用公示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措施,制裁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方权益。在公众服务网曝光“老赖”13264名。全年执结案件59091件,兑现金额78.1亿元,实际执行率84.2%。以“重庆诉讼资产网”升级为全国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将司法拍卖保证金及价款资金纳入“联付通”结算管理,报名、竞拍、结算全程网上进行。成功实施司法拍卖460件,成交率85%,变现涉讼资产18.6亿元,升值率5.3%。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市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网公布,并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南岸、云阳等10多个区县法院探索案件庭审图文直播。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在公众服务网开通律师执业在线服务平台。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962名,参审案件57450件,比上年增长4.5%。
落实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建立诉访争议确认机制,严格依法办访,规范终结备案。坚持“有理推定”,加强信访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消解对立情绪,引导理性信访。采取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办理涉诉信访10154件,比上年下降17.4%。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加强指导,加大投入,优化基层一线人员编制、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中心,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2.5%,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0.49%,比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普遍设立裁判文书校核室,提高文书质量。研发“远程庭审”、“裁判文书生成和校核”等辅助软件,方便法官办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全市法院9个单位和部门、18名个人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荣昌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酉阳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明德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改进司法作风。高、中级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制定《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十一条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服务不到位、庭审不规范、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市法院上诉案卷平均移送时间比上年减少35天,司法评估、拍卖平均用时分别减少20天和40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高法院积极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增强队伍素质。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帮助青年法官养成职业良知、提高审判技能。最高人民法院在市高法院设立全国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立足司法实践,强化理论创新。完善案件质量通报、文书庭审评查、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北大、清华、西政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组织专家讲坛、法官沙龙和素能培训。全市254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数、承担重大理论课题数、学术论文获奖排名继续保持全国法院前列。
保持司法廉洁。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理念,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守“不贪赃、不枉法”底线。完善“单方退出”机制,治理隐性代理,明确法院现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离任工作人员不得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完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制度。坚持“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件8人,2人被终身禁止从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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