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顺风车的合法“身份”在江苏行不通
那么,是不是真如车主说的那样,拼车收费已经获得合法“身份”呢?对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北京出台了《关于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但这份《意见》只适用于北京,江苏还是严格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据了解,春运期间拼车返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车主自愿带亲朋好友返乡,不收任何费用,这种情况不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范畴。但第二种即几个人一起实行AA制,拼车返乡,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其运输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的运输,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运输行为。如果这类行为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的许可,则属于非法营运,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
对于交通部门来说,春运拼车一直是个比较“头疼”的话题。一方面春运运力不足,拼车的确可以解决很多人的回家问题,但通过网络平台拼车返乡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易引发经济纠纷、交通安全和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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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
近日,北京出台了《关于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小客车合乘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
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合乘”可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可以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其中互助型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行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权利义务,并在合乘前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但是《意见》特别提到,禁止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禁止合乘当事人发布虚假信息,禁止合乘当事人签订虚假阴阳合同;对存在上述行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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