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4日电(记者周竟)浙江省审计厅24日发布浙江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浙江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性债务5088.24亿元,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审计结果显示,浙江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088.2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7.0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13.04亿元。浙江省本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06.33亿元、1467.10亿元、3288.18亿元和226.63亿元。浙江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报告显示,从债务资金投向看,浙江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724.23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3757.42亿元,占79.54%。
浙江省政府表示,浙江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为债务偿还提供了保障。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较低,资金流动性良好。此外,各地政府适度举债搞建设,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这些资产及产生的经营收入也是未来偿还债务的有力保障。
此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浙江省债务规模较大;二是部分地方偿债压力大;三是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
据介绍,按照浙江省政府部署,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着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债务预算制度,控制债务规模,规范融资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