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20万亿元: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新华社记者 冯琦 编制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于2013年12月30日出炉。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央和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额为20.69万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审计结果总体符合预期。同时,鉴于地方债务增长速度仍然较快,风险防范不可掉以轻心。
审计结果符合预期风险总体可控
据记者了解,本次审计将“政府性债务”划分3种类型。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66504.56亿元。
需指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债务”,其需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是法律意义上的负债主体。
在审计部门看来,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一来,各种风险控制指标数据均远低于国际控制标准参考值。二来,我国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而且我国经济未来仍将保持稳定较快增长,这无疑又为偿债提供了根本保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审计结果来看,全国政府性债务总额基本符合预期,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亦表示,当前我国债务逾期率和坏账率都很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又低于资产规模,因此整体风险仍属可控。
债务风险不在规模在增速
“尽管从数据来看,我国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不会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当前尚无法排除出现局部性债务风险的可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民生证券宏观经济研究团队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在于规模,而在于增长速度,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仍然过快。
据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介绍,在本次审计过程中,确实发现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年均增长达到19.97%;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率已经超过100%,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从此次审计结果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法制意识不强,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问题的确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政府预算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管理仍显薄弱。
市场期盼“阳光融资”渐行渐近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关键在于对症下药。”贾康告诉记者,“当前地方债务最大的风险在于不透明。只有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不让地方政府债务出现无序蔓延和暗中积累,才能使整体风险得到逐步消化,最终实现地方政府‘阳光融资’。”
近段时间,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自决策层的数次表态可以看出,一条疏堵并举的政府债务治理思路正逐步清晰,即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高级经济师安国俊表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推行市政债也将是大势所趋,但前提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安国俊说:“以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来取代过去隐性担保、隐性负债的融资机制,是真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又满足地方政府持续融资需求的重要措施。”(记者杨溢仁 王鹤)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