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11月底,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1779户,出资总额达7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8%和67.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66户,合作社数量位居东北三省第一。
宣传引导兴农。省工商局立足职能,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及给农民带来的实惠,调动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让创办人了解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和登记注册的基本程序;引导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和个人多主体、多形式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种养及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经营,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合作与联合。
绿色通道便农。对登记过程中的名称核准、表格填写、章程起草等给予全方位指导,保证登记材料完整有效。加强登记窗口咨询服务,为申请登记的农民提供登记事项及相关政策法律咨询。下放登记管理权限,为方便农民登记申请,全部委托工商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绿色通道”共为1.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营业执照。
放宽准入惠农。允许以土地、林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入股;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扩大其市场影响力,允许冠“吉林”、“吉林省”名称;放宽了登记场所条件限制,允许以村委会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代替产权证明;放宽业务范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涉农业务。目前,全省共办理冠“吉林省”名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9户。(记者 米韵熹 通讯员 荆雳钧 张金新)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