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井喷”二字来形容辽宁省工商登记新政实施后企业数量的变化并不为过。1月15日,记者在全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1月1日至10日的7个工作日里,全省共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247户。其中,私营公司1762户,这一数字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5%。
1月1日起,辽宁省正式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虽然这次改革内容文字表述不多,但意义却很重大:充分调动全民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让改革红利真正地惠及百姓,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政实施的意义已经初显。数据显示,以内资公司为例,短短7天时间,全省新登记各类公司1925户(其中,分公司18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46.6%;认缴注册资本6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7%。值得一提的是,私营公司的数量占到新登记公司总量的91.5%,比去年同期增长50.5%;认缴注册资本5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5%。新政正快速提升我省市场活力。
虽然工商新政为企业登记注册敞开了“口子”,但辽宁省企业在一些条款面前仍显得中规中矩。此次新政取消了以往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但数据显示,新登记的企业并没有大量出现注册资本“偏低偏高”现象。新登记内资公司中,认缴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下的公司为15户,仅占法人公司总量(1742户)的0.9%,最少的为1000元;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为32户,仅占法人公司总量1.8%,最多的为5亿元。
不过,“零首付”被很多企业运用得较好。新政规定,不再限制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因此,一些新企业紧紧抓住这一利好,在前7日的登记注册中,“零首付”出资公司比重较大——章程约定零首付出资的公司为957户,占法人公司总量54.9%;章程约定设立时全额缴纳出资的公司为584户,占法人公司总量33.5%。其中,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期限最长的为40年。
副省长潘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朱忠鹤 王景巍)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