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2014年01月18日16:43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总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月16日上午,工商总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会上,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传达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昕传达了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精神。张茅同志就工商总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强调了三点:第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商总局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总局领导要带头学习,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着重领会精神实质,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第二,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总局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总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各部门党组织要定期向机关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第三,结合工商实际,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抓紧筹备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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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甜(实习生)、申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