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七批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通知表示,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地质遗迹资源,经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准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等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通知要求,获得资格的地质公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发布,3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国土资厅发〔2010〕40号)完成地质公园的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正式命名。逾期不能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和建设的单位,将取消其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公园的规范管理,指导地方政府和地质公园按期完成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促进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普及地学文化知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本次获批的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为: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地质公园、广西都安地下河地质公园、湖南通道万佛山地质公园、湖北长阳清江地质公园、山东昌乐火山地质公园、辽宁锦州古生物化石和花岗岩地质公园、内蒙古清水河老牛湾地质公园、湖南安化雪峰湖地质公园、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安徽灵璧磬云山地质公园、吉林四平地质公园、福建清流温泉地质公园、福建三明郊野地质公园、广西罗城地质公园、江西石城地质公园、甘肃宕昌官鹅沟地质公园、内蒙古四子王地质公园、安徽繁昌马仁山地质公园、甘肃临潭冶力关地质公园、江苏连云港花果山地质公园、黑龙江山口地质公园、辽宁葫芦岛龙潭大峡谷地质公园。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