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回应:26.13亿元还包括了往年违法生育者在2012年度缴纳金额
26.13亿元,还是14.56亿元?11.57亿元的差额哪里去了?广东省财政厅和省卫计委公布的2012年社会抚养费“打架”,引发各方关注。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回应,经与省财政厅核实,数据的差异主要是两个系统的统计口径不同所致。解释:没把往年违法生育罚金算上
此前,省卫计委公布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卫计委表示,该金额是指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实际缴纳的金额,而省财政厅提供的26.13亿元为2012年度财政决算数,该金额为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入库金额,是根据各市县财政部门上报的决算数汇总形成的全省决算数,既包括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也包括往年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
卫计委解释,之所以会出现往年违法生育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是由于财政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二是由于一部分往年违法生育者确有实际困难,按规定采取了分期缴纳的方式。
存疑:为何都称“征收总额”
“统计口径不同”的说法,有没有信服力?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出,两个部门在回复他时,都使用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这样的表述。“既然表述是一致的,统计口径为何不一致呢?我觉得不能理解!”
省卫计委人士补充说明称,“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这一说法只是一个口语化的表述,两部门在专业领域内理解不同。
追问:14 .56亿元 究竟如何统计
一直关注社会抚养费问题的浙江律师吴有水则说,“数据相差11.57亿元,真不是统计口径不一样能解释的。”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12月24日下午,在他起诉广东省卫计委的案件审理时,省卫计委的代理人还说社会抚养费的数据省财政厅是不掌握的。“想不到,省财厅第二天就把这个数据向韩志鹏公开了!”
然而,吴有水认为,省财政厅的数据也并不一定准确。“因为这半年以来,我接到过无数投诉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黑幕的电话,当中就有不少来自广东。诸如征收了却不开正式的收据,甚至有的连白条也没有。换而言之,省财厅能掌握的,只能是那些出具了正式收据的数字。”
吴有水希望省卫计委能进一步详细解释,14 .56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究竟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审计厅该站出来当个好“裁判”了
“这不是数字游戏,而是老百姓的钱”,韩志鹏昨日说。他认为,虽然省财厅的数据看起来更“靠谱”,但最好的“裁判”应该是广东省审计厅。社会抚养费数据“打架”了,韩志鹏说,这更说明“糊涂账”只有肯“晒”出来,才不糊涂。他呼吁,将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列入政府每年的晒账计划当中。“特别是征收主体,即区县级政府,收了多少笔钱,每笔钱的数额有多少,如何使用,都该一一公布”。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