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30所高校已公布去年“三公经费”,总额达6884.73万元,其中浙江大学最高,达1107.8万元;广东体育学院为零。北京有3所高校公布去年“三公”。
今年1月,公益人士雷闯向全国113所高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昨日雷闯表示,有11所高校经申请而公开,此外还有19所高校未经申请而公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暂未公开。
高校“三公”公务接待占比高
数据显示,浙大三公经费最多,达1107.8万。天津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位列二三,分别为527.67万、516.83万。
此前中央部委和各省级部门公布的三公数据显示,三公经费中,往往是公车支出最高,平均达七成左右,公务接待费偏低。
但从高校公布的情况看,公务接待费占比较高。共有10所高校的接待费用占了整个“三公”费用的半数以上,有部分高校的公务接待费用甚至超过了七成。
数据显示,出国费用是绝大多数高校三公经费中占比最低的部分。共有10所高校2012年出国经费为零。
公车开支则是各高校三公开支差异最大的部分。青海大学、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民族大学公车开支均超过三公总额的八成;天津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的公车开支占比则不足20%。
4所高校拒绝公开“三公”
今年1月,雷闯先后向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去年“三公”经费。据介绍,雷闯共收到40所高校的回复,浙江大学等28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决算待主管部门批复之后,将主动公开,但最终公开的为11所。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4所高校在回复中,明确拒绝公开“三公”经费。
■ 焦点
1 为何高校公布“三公”不积极?
相关法规未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
对于高校三公经费的使用额度、比例以及公开等方面,国家如何规定?
据了解,从当前相关规定来看,三公经费的限制上,主要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则没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在2012年曾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也未对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对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而对于地方高校则“参考”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目前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主要是通过其自律和上级预算单位进行监管。当前三公经费的公开和监管,主要还是集中在党政机关。高校三公经费,主要还是学校自身根据自己特点,自行予以安排。但从近期曝光的部分事件看,高校也存在不少腐败问题,未来其使用还须进一步规范。
为何公务接待比重偏高?
高校对外交流较多,比如召开研讨会,国外专家来访等
2 一些高校的接待费用偏高,为何接待费会比较高?
曾康华表示,党政机关往往是公车支出高,因为一些部门处长、甚至科长都会有专车,而学校则不可能,往往只有校级领导才有车,所以公车费用会低一些。而接待费较高,往往是学校的对外交流比较多,比如学校之间的交流,学校召开的一些研讨会,国外专家来访等,都会有接待费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兵表示,接待费除了交流方面之外,高校还有很多应对上级单位的检查、评估费等,也是不小的支出。同时,请专家学者召开讲座等费用,都会纳入接待费之中,因此数额会偏高。
3 部分高校三公为零可信吗?
公布数据仅是财政拨款的三公支出,部分经费无法反映
从公布数据看,三公经费总额并不高,有些学校一些费用甚至为零。对此曾康华表示,以出国经费为例,一些高校为零,可能与其级别较低有关。但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学校,国际交流很多,出国经费应该不少。
为何总额看起来不高?刘小兵表示,高校公布的三公经费,应该仅是财政拨款中的三公部分的支出。事实上,学校有自收自支的部分,有的学校这项收支额度会比较高,这些费用中的三公经费,是不会反映出来的。
曾康华表示,如果就出国经费看,有部分经费在这些数据中无法反映。当前高校老师都有很多课题和项目,不少涉及国际交流,这些费用,可能直接计入项目中,而不会反映到三公经费之中。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温薷
■ 对话
雷闯:将继续督促高校公开“三公”
新京报:年初你申请113家高校公开“三公”,但仅11家依申请公开,你有何感想?
雷闯:其实回复我的高校有40家,很多高校回复的态度不错,比如北大、清华,都回复我称等2012年决算经主管部门批复后,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但到目前为止,多数高校仍未公开。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高校回复你的公开申请?
雷闯:我觉得他们的回复可能在敷衍,但也可能很真诚。
新京报:广州体育学院主动公开的三公经费是“0”,你怎么看?
雷闯:我也觉得不合理,而且很可能并非实际情况。我将进一步了解该高校的情况。
新京报:你下一步还会继续保持追问吗?
雷闯:我最近也在咨询一些律师朋友,看有没有可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督促清华、北大等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如果没办法,我想明年再继续发问。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