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聂金钊)日前,仲恺高新区网站挂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对无证行医的李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60日内不执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将强制执行。今年仲恺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监督部门称,在网上挂出处罚送达公告就是针对非法行医者被查之后一走了之或者“玩失踪”,要对他们追究到底。
罚款“滞纳金”每日3%
公告称,惠州市卫生监督所仲恺分所依法查明李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仲恺高新区赤岭村行医。依据《执业医师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因为联系不到当事人,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罚款须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卫生局或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例行检查发现无证行医者
据惠州市卫生监督所仲恺分所方面介绍,8月17日,执法人员到黄某诊所检查时在诊所诊台上发现有从2013年7月21日至2013年8月17日处方293份,医师签名为“李某”及“李”。执法人员询问李某,李某承认上述处方是自己所开具,其是诊所负责人黄某请来的医生。李某现场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黄某承认李某是他聘请的医生,平时由李某在诊所坐诊,但黄某未能提供李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法人员经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也并未查询到李某的信息。经调查核实,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其行医行为属非医师行医。黄某诊所聘用非医师李某行医的行为则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开出处罚却找不到人
执法人员在取证后,分别对黄某诊所及李某个人进行立案,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其中,黄某诊所情节认定为轻微,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某从事诊疗活动的不良执业行为记12分。对李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情节认定为较轻,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后,卫生监督部门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分别告知黄某诊所负责人黄某及李某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黄某及李某签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三日内未申请陈述和申辩、听证,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到黄某诊所送达,李某已经不在现场,电话也联系不上。执法人员多次要求黄某联系李某,李某均不到卫生部门接受处罚。而黄某则于11月15日履行了处罚决定。
找不到人网上挂公告
11月27日,执法人员分别采取邮寄送达及网站公告送达的方式对李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仲恺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查到非法行医者后,要查实后再开出处罚,但非法行医者通常已经离开或者玩“失踪”,行政处罚决定难以送达。对此,他们通过网上公告以及邮递的方式,防止处罚决定成为一纸空文。李某在仲恺非法行医,目前尚未发现造成什么不良后果,所以处罚较轻,此前还有被处罚两三万元的在网上被公示。
据悉,今年仲恺严打非法行医活动,已经取缔无证行医19间次,立案处罚16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宗,移送公安机关1宗,没收药品46箱、器械40件、罚款386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29175元。
同时,查处正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13宗次,立案13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宗,警告6宗次,罚款15000元,拆除非法虚假医疗广告215个,更换医疗广告203个,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间次。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