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国新办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表示,信访不会也不可能妨碍司法权威。相反,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能化解社会矛盾,又能减轻司法压力,反而更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
张恩玺称,信访制度不是中国独有的,也不是中国现在才有,类似的信访制度中国古代也有,外国也有。比如韩国就有国民苦衷委员会,就是类似中国专门受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机构;比如日本有行政相谈制度,也是这样的;欧盟一些国家,有申诉专员委员会,也是一个制度,也是来做这些工作的;比如俄罗斯,有总统办公厅信访工作局,也是来处理民众的来信。不过由于国家不同,政治制度不同,处理的方式不同。
张恩玺指出,至于中国的信访制度,是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建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中共和政府了解民情、联系群众提供一个重要的窗口,也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一个重要的渠道。民众有话要说,有事情要向政府反映,这就是一个渠道,当然不是唯一的渠道。
张恩玺称,这就为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方式,可以说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设计,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事实上这些年来这个制度在发扬民主、了解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维护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张恩玺还指出,同时,中国的信访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等,都是以信访条例为依据,信访问题的解决也是在法治的框架内依法按政策办事。因此,这与司法制度是一致的。
张恩玺强调,不同的是,信访与司法在受理范围、办理方式、法律效果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之后,信访与司法的关系就更加清晰。总的看,信访不会也不可能妨碍司法权威。相反,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能化解社会矛盾,又能减轻司法压力,反而更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
张恩玺最后表示,信访与司法都是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各有各的职责任务,法律地位、方式方法,两者并行不悖,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