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火灾中牺牲的刘洪坤、刘洪魁被公安部政治部授予烈士称号
消防烈士获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10月11日,石景山区喜隆多商场的大火带走了两名消防战士的生命。12日,公安部政治部授予在喜隆多商场火灾中因公殉职的石景山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刘洪坤、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烈士称号,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这是北京消防官兵首次获颁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11日的喜隆多商场大火经过了8个小时的扑救,商户和附近住户安然无恙,事发当日,并不值班的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主动请缨赶赴现场,协助指挥组织火灾扑救,多次深入火场内部侦查。刘洪坤带领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进入火场进行侦查时,因火势迅速蔓延,建筑突然坍塌,造成两名同志不幸壮烈牺牲。
昨天上午,来自全市的公安干警、武警以及市民到石景山消防支队集体悼念刘洪坤、刘洪魁烈士。北京市公安局将陆续分批组织全局5000多名民警和消防官兵,到石景山支队参加悼念活动。
喜隆多商场大火导致商户货品和财产损失较重。目前,石景山区成立了善后的专项工作组,相关的善后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经过商户登记,已经初步掌握了商户的受灾情况,商户押金和租金将陆续发放。
喜隆多商场的大部分租户刚刚和商场签订了1至3年的合同,并预付了租金。此部分金额较好统计,也能缓解商户的燃眉之急,多数商户对先退还租金和押金的决定较为满意。尽管初步的赔偿已定,但多数商户仍对未来充满担忧。商户张女士介绍,商场方将在本周二到周六逐一退还商户的租金和押金,但商户的货品需要第三方评估,还要耐心等待。(记者 刘珜 李宁)
【解读】
献身国防纪念章如何颁发
自2011年8月1日献身国防纪念章正式启用以来,北京消防队伍中,首次有官兵被授予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下简称《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全军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献身国防纪念章分为金质、银质、铜质三种,依据《纪律条令》第二章新增《纪念章》第七十三条规定,献身国防纪念章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给烈士颁发金质纪念章,给因公牺牲军人颁发银质纪念章,给因公致残军人颁发铜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直径为45毫米,在材质上,金、银、铜质纪念章分别以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
《纪律条令》规定,纪念章颁发由大单位审批并组织实施。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以上单位逐级审核呈报,大单位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旅团级单位负责颁发,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具体承办。
1979年,我军首次统一制发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2010年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将英雄模范奖章调整为英雄模范勋章,增设了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以及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5类纪念章。
自2011年8月1日正式启用以来,浙江、江苏、湖北等地的消防烈士曾获颁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文/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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