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7日专电(记者 崔静)记者近日从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了解到,2007年到2012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资金5477亿元,有效保障了近7500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给予的差额现金救助,主要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在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方面的困难。我国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制度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在全国全面建立,2007年底覆盖城乡,实现了用制度保障全体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历史性突破。
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85.9万人,占全国非农人口总数的4.4%;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04.8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6%。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2元,月人均补助239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264元,月人均补助104元。
此外,截至2013年8月,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0.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82.5万人,集中供养率为33.8%,全国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年人均4406元、分散供养年人均3273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