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郑艳婷报道9月26日,黄河中游四省(自治区)应急联动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国务院应急办副巡视员严程鹏,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河北省(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应急办负责人,及各省区发改委、民政、国土、气象等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黄河中游四省(自治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协议提出从五方面建立合作机制:一是建立黄河中游四省(自治区)应急联动工作定期会议制度,每年由四省(自治区)轮流主办一次跨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座谈会。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在接到涉及或有可能影响毗邻省(自治区)的各类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事发地省(自治区)应急办在上报国务院应急办的同时,要向有关省(自治区)应急办通报;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方应保持密切沟通。三是建立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组织开展跨省区的应急联合演练,探索跨区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提高跨区域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支持能力。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合作区省级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为建立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保障。五是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合作机制,指导区域间毗邻市、县签署应急管理合作协议,促进区域间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合作交流的常态化,推动区域间应急管理合作不断向全领域、深层次发展。
会上,黄河中游四省区应急办负责人和河北省与会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山西省气象局详细介绍了山西省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整个设计方案及运行情况,并对山西省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了演示。会后,与会代表参观了山西省国家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
(来源:气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