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日前,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兰辉,男,回族,四川北川人,1965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北川团县委副书记、书记,通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等职务。2013年5月23日,兰辉同志在检查乡镇道路和安全生产时不幸坠崖,因公殉职,年仅48岁。
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最近,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兰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兰辉同志学习,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入宣传兰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