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证据链确凿是法庭未采信薄熙来辩解原因
新京报讯(记者 王姝)公开审理时,薄熙来曾当庭翻供,指称其在纪检调查期间所写的自书材料《关于我和徐明经济问题的说明》、《关于我和唐肖琳之间的经济关系》是“违心和不真实的”,系非法证据。但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天的判决书中写明:关于薄熙来所提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辩解,不予采信。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世贵解释说,一审法院之所以没有采信薄熙来的辩解,原因之一在于薄熙来自相矛盾,公开审理时,薄熙来虽然说自书材料是“违心的”,但同时又说,办案人员对他的生活很照顾,文明,有素养,“这说明纪检调查没有刑讯逼供”;原因之二在于法院判决必须以事实证据为根据,我国刑法强调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其他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相互吻合,已经构成了证据链,足以证明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