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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补偿费未到位 农民有权拒绝交地

2013年09月20日04:02    来源:新华社    手机看新闻

  新华社电(记者 刘巍巍)《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近日发布,确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原则,被征地农民将被刚性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没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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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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