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9月16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委、市政府日前制定了《天津市区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办法,在全市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部门的执行力,全力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评为较差或连续两年一般等次的区县,要对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进行问责。
记者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这份《天津市区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里看到,天津市绩效办汇总被考评区县发展指标考核、工作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面的数据,并按得分情况评定等次。
被考核单位出现下列情形的,降低一个考评等次: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和管理、监督不力,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天津市绩效办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结果运用意见,经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将考评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对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区县,给予适当奖励;对评为较差或连续两年一般等次的区县,要对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进行问责;考评结果作为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天津市区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显示,此次考评范围为天津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