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南方日报“城治——探索城市管理和谐之道”系列报道今天暂时画上句号。五天的报道,我们围绕城市管理的焦点问题展开调查和思考,也激发了人们对于城市管理问题的共鸣。
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探讨仍将继续。城市里的每一个人汇聚智慧,才能照亮城市前进的道路。真诚希望与更多人一道,共同破解城市管理中的诸多难题,真正形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我们期待更多的真知灼见,期待城市的未来。
调查显示,目前广州常住人口加上流动人口已超过1600多万人,行政区划也从38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7400多平方公里,城管执法职能在20多年间从7项增加到321项。如按人口的万分之三计算,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编制应为5000多人,现在编制缺口差额近2000人。
执法任务繁重与人手不足的矛盾其实折射出了更为深远的问题:管理任务过多推倒处于末梢位置的行政执法,令其难堪重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正面临着捉襟见肘的困境。
回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之初,“一顶大盖帽”担起城管执法职责,令“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现象得以终结,莫不令人称赞。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也确实为城市的秩序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扩张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伴随而来的管理和执法任务也在不断涌现。一个部门承担一座城市的大部分执法任务,岂不是“小马拉大车”?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事实上,近年来频频发生于街头的城管与小贩的暴力冲突事件,和拆不完的违法建设,都在不同程度上显示了,以一部门之力难承受城市管理之重。
城管应向何处去?
“‘小城管’的理念害死人。”专家指出,必须从“小城管”理念转向“大城管”理论,将城市管理从一个部门的职能上升至城市政府的职能。
换句话说,从规划到建设,从管理到执法,每一个环节的部门都必须承担起城市管理的职能,而不是全部任务留到末梢环节去执行。
而由“小城管”走向“大城管”的另一层涵义则是,城市治理是城市政府与生活在这座城市上的人民的共同责任。城市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居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的命运共同体,理应共同承担城市的荣与辱,兴与衰,治与乱。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每一个个体、组织都必须承担起治理城市的责任。当然,这也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城市政府则必须搭建起一个平台,让市民、社会组织参与到城市治理中。
胡良光 黄少宏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