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11日电(记者 张捷)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来不断收紧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在11日下午刚于广西南宁结束的2013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蒂莫西·柯蒂斯给出了建议:文化相近的中国和东盟可联合申报非遗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重要的是这种文化的生命力,而不是它的原产国或原产地。”蒂莫西·柯蒂斯说。
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十周年。十年来,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巩固,国际合作特别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交流不断增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十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国际非遗保护工作,先后有5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加论坛的中国和东盟文化官员、专家学者认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作出了积极贡献。
正是因为中国和东盟在地理、文化上具有的贴近性,为双方共同申报非遗名录打下基础。“非遗是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不应受国界限制,我们鼓励联合国成员国实行跨国界合作,在申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项目时,也可以共同申报。”蒂莫西·柯蒂斯说,如果是两国或几国共有的文化遗产,他们将鼓励各国共同申报。
实际上,跨国界合作、联合申报非遗名录早有先例。2005年,中国与蒙古国成功申报了蒙古族长调民歌,申报成功后,两国建立了“联合保护长调民歌协调指导委员会”,以指导和促进两国开展对这个项目的联合保护工作。
在蒂莫西·柯蒂斯看来,中国与东盟许多非遗项目存在同源共享关系,联合申报不仅有利于增加申报的成功率,也为申报成功后非遗项目的保护带来好处。
中国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在论坛上也倡议,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遗公约》精神,在尊重成员国意愿的基础上,联合申报与保护共有的非遗项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