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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发布 允许获批企业冠名“外滩”

2013年09月08日19:34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上海9月8日电 (记者 曹玲娟)作为全球知名的地标区域,外滩一般不被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而外滩所在的上海黄浦区昨日在沪宣布,将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外滩”字样。这也是当天正式发布的《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的组成部分。

“推出这一重大创新突破,是为了表明我们全力支持金融创新的决心,当然也希望以后获批的企业能够对得起这块金字招牌。”上海黄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成说,能被获批的企业,必须越过规模、知名度、乃至在某些领域内先行先试的“门槛”,“希望最近就有一家以‘外滩’冠名的企业在黄浦落户。”

今年7月底,上海黄浦区对外正式发布《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决定聚焦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金融,希望通过金融创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功能。

此次发布的《细则》,则对试验区内企业设立和业务资质、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服务金融创新人才、载体和基础设施服务、建设金融创新生态以及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等作出进一步详尽的规定。

吴成介绍,《细则》中有不少“真金白银”,如对对企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金融创新研发等方面给予很多资金支持和奖励,不仅覆盖企业自身,还充分考虑了投身其中的核心团队和个人的作用。“应该说,综合起来的补贴和奖励金额远超一般行业,既充分体现了黄浦区‘放水养鱼’的发展思路,又完全表明了我们激励创新的意图。”

防范金融创新风险,也被《细则》视为需要与金融创新同等重视的重要内容。《细则》指出,将尝试通过将预警机制、信息技术和学习借鉴传统金融等结合的方式,希望能初步探索出一条既能一定程度上防范金融风险,又能促进金融增信的道路,从而达到维护可持续的金融创新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平衡。

“互联网与金融未来势必会走到一起。”新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海明表示,在如今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此番发布的“四十六条”《细则》,无疑为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行业打开了一扇门,为互联网金融开辟出更大的创新空间。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和“中国民营金融研究中心”也于当天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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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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