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举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3个州(地、 盟)被确定为创建试点。市、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正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出席启动仪式。
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率先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及兵地共建示范师(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国家民委对昌吉州、五家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进行了检查验收。在总结、推广昌吉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民委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
努尔·白克力说,长期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各地州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以昌吉州和五家渠市为榜样,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地区、示范市为抓手,卓有成效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
努尔·白克力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结合起来,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结合起来,与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与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结合起来,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结合起来,突出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和群众特色,在全社会掀起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新高潮。
王正伟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中心工作谋划和推动创建活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好创建活动提供可靠保障。要把创建的重心放到基层一线,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努力形成团结保障发展、发展促进团结的良性局面。各试点地区要紧密联系实际,准确把握重点和难点,抓住关键环节,搞好统筹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国家民委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改户,自治区领导肖开提·依明等参加启动仪式。
国家民委相关司局代表,内蒙古等12个省区、自治区民委及少数民族自治州代表,自治区相关部委办局、各地州、兵团各师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