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关于
促进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与澳门高等院校
加强合作的框架协议正式签署生效
2013年9月2日下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关于促进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与澳门高等院校加强合作的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国家民委机关多功能厅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导办公室主任苏朝晖作为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国家民委港澳台办主任俸兰作为国家民委代表,共同签署了《协议》。
该《协议》自2011年开始酝酿。在国务院港澳办、教育部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国家民委与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的共同努力,在2年后正式签署生效。该协议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支持祖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大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广大学子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也成为国家民委与澳门特区政府间加强交流合作的一道新桥梁。
《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学生、学术和行政人员的交流,双方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之间开展合作项目,奖学金计划等内容。随着《协议》中合作项目和具体政策的逐步落实,惠及到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学子将越来越多,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与澳门教育界的交流将更加顺畅。
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昭、丹珠昂奔,及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