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补充协议十签署 包含73项措施
本报香港讯 (记者翁淑贤 通讯员黎泽国)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其中包含了多项内地与台湾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中优于CEPA的开放措施。新增的各项措施将有利于香港服务业进一步拓展内地市场,促进两地经贸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致辞中说,补充协议十是自2003年CEPA签署以来,涵盖最多措施的补充协议,部分措施在开放力度上超过近年的补充协议,有些更是业界殷切期待多年的。
补充协议十共有73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包括65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以及8项加强两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各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由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累计至《补充协议十》,在CEPA下共有403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
出席签署仪式的广东省港澳办主任、省推进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先行先试办公室主任廖京山表示,CEPA补充协议十签署实施,新增15项优惠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主要集中在金融、法律、检测认证、通讯等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和空间之大为历年之最,足以反映国家支持广东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开放步伐、探索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工作力度更大。目前,距离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更为接近,步伐不断加快。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