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是朝阳产业、动力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和低碳产业,资源消耗低、关联度高、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尤其是旅游“二次创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旅游产业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云南的一张靓丽名片。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站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加快旅游业发展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奋力推动云南旅游产业跨越发展。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即到2020年,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翻一番以上,力争达到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和旅游业增加值翻两番以上,力争分别达到8500亿元、3400亿元,把旅游产业建设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地。《意见》还明确了建设旅游强省的5个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推动项目建设,壮大要素主体,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融合发展,实现旅游与城镇建设、与文化建设、与产业建设、与乡村建设、与生态建设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三是深化改革开放,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大力开拓客源市场,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四是完善管理服务,推进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营造和谐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要强化科教支撑,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和科研机构建设,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此外,《意见》还就建设旅游强省的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作出了明确,如省级财政将逐年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旅游发展资金在现有每年2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每年再增加1亿元,到2017年达到7亿元;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型旅游集团发行企业债券,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和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省、州市、县三级旅游执法机构并试行双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