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曦、实习生潘宇阳报道:就此前有消息传阿里巴巴集团为在香港上市,并确保上市后创始人马云和管理团队依然拥有控制权,向港交所提出了创新的“合伙人制度”方案一事,昨日阿里方面向羊城晚报记者进行了确认。
有评论指出,阿里巴巴让合伙人对上市后董事会仍有较大影响力、并有权提名逾半董事的合伙人制度,仍待监管机构开绿灯。
借合伙人制度争夺话语权
阿里管理层的合伙人制度是从2010年起开始执行,目前阿里巴巴共有20多位合伙人,包括马云、陆兆禧和蔡崇信等高管。合伙人每年更新一次,候选人必须在阿里工作5年以上,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现任合伙人同意才能当选,入选后的合伙人并无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
按照目前股份比例来分配董事会投票权和席位的话,阿里或将失去控制权。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解决上述问题的常见做法是公司发行两种股票,投票权的比重各不一样。不过,港交所目前并不允许上市公司实行“双轨制”投票结构。
信中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潮涌表示,看到阿里的股权结构里创始人股权不到10%,软银和雅虎共占57.5%,而未来上巿的阿里系市值高达千亿美元以上,有点替他们惋惜,更替错失了这么好的投资机会的众多人民币VC惋惜,尤其是浙商坐拥几万亿人民币寻找投资机会,身边的机会眼睁睁地溜走了。通过超级投票权确立创始人的控制权设计早该实行。
“合伙人制度”涉嫌违法?
有投行人士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通过上述制度,阿里管理层将始终拥有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争取到董事会的更多话语权,从而控制董事会决策。
有消息援引法律人士解释称,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但阿里方面对此并未回应。
有投资人称,阿里与港交所的“拉锯战”正进入倒计时,阿里的估值高达1000亿美元,一旦港交所接受了此“合伙人制度”,阿里必定在港上市。相关市场人士表示,目前港交所表示不会对上市个案进行评论,因此方案是否可行还需要等待港交所的最终答复;这也意味着“合伙人制度”依然前途未明,马云团队能否继续掌握阿里的控制权,还有待观察。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