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刘奕湛)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崔爱民27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出境入境人员生物特征信息采集工作正处于技术研发阶段。
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当天,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有关制度规定等介绍情况。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入境的数量急剧增加。为解决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特制定实施了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赵晖说,有关制度规定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在立法目的上强调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又要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既要发挥出入境管理在保障国家安全中的职能作用,又要服务对外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服务和管理并重。既要规范出境入境管理有关制度,也要在具体制度设计中融入便利和服务措施。三是注意保持出入境管理制度的连贯性。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未对现行出入境管理制度作出重大调整,基本保留了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体现“便利外国人入出境,促进对外开放和交流”的思路,便利措施更丰富,服务属性更明显。同时,针对出入境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相关制度作出进一步完善。
吹风会上,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崔爱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分别介绍了外交部、公安部承担的相关出入境管理工作并就签证、居留证件审批时限及审批期间留存护照,人才签证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