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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联盟组建 信息非标准化成公开瓶颈

2013年08月27日07:49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联盟组建 信息非标准化成公开瓶颈

  “我们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社会公众广泛的参与,单独靠政府一家唱独角戏很难深入推进下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24日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联盟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研讨会上表示。

  为此,通过社会团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个新思路,“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应运而生。该联盟包括学界的专家顾问团、律师公益团队、媒体人士和志愿者队伍。

  政府部门败诉量大

  迄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已经5年多,其效果如何,相关诉讼不失为一个观察视角。

  从近年来见诸媒体的报道可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案件正在不断增加。“现在法院一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有五六千件,而包括国家部委在内的政府部门的败诉量也非常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程琥说。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也有同样体会。据他介绍,他所在的律所在前三年里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都达到了6000至8000件,“我们发现很多政府部门刚开始的不适应和被动如今已经改善很多,我们的申请比以前顺利多了,胜诉案例所占比例非常大。”

  但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在社会上还是处于知晓率比较低的状态。王敬波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尤其是普通公众并不知道有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八成以上的人都不知道。“当我们问到‘你会通过信息公开这种方式获取你想知道的信息吗’?很多人很茫然。”王敬波说。

  管理不规范成公开阻力

  联盟成立后,所关注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推动《条例》的修改。

  《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看似简单的要求,在实践中的操作则并不足够明朗。以拆迁信息为例,一方面相关申请量非常高,而另一方面,其所受到的阻力也极大。

  北京市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欣荣同时也是朝阳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他在做行政复议听证时发现,尽管《条例》明确,涉及到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的发放均属公开范围,但实践中阻力很大。“可能今年拆迁费的标准和去年拆迁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同一个村的拆迁中,有可能前面拆迁走的人和后面的人标准也不一样。再如,从上级拨下来的拆迁费,运行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截留,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信息公开的阻力。有些村民希望知道拆迁费的发放情况,每一个人得到了多少,但是最后的结果因为涉及第三人隐私问题,有些人不同意公开,最终大多选择不公开。”

  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府绩效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杰看来,这与政府信息非标准化有关。因为补偿标准不一,公开会引起社会不满。而除了拆迁外,“在我们的政府管理中还存在大量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其背后则是政府内部运行的很多惯性和潜规则。

  条例应上升为法律

  信息管理流失,也让很多信息被政府工作人员有意无意忽略了。“因为缺乏规范的流程,缺乏长效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机制,很多政府机关往往在领导重视的时候,一次性大量地海量上传各种各样的信息,然后就开始休眠,没有定期更新,就开始等待下一个周期的来临,这也是信息公开不规范化的反应。”刘杰说。

  目前还存在很多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优越感和傲慢情形。据刘杰透露,曾经有调查显示,有一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把信息不公开的理由归于不利于社会安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工作。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立秋也表示,有一些机关迄今一个信息公开的案例都没有,“没有接到申请,不接受申请,也没有这样的复议和诉讼,到目前为止他们仍然主观上认为我根本不需要公开这样的信息。”

  除了对《条例》进行细枝末节的修改外,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提出,更应将其上升为法律,因为与之相关的保密法、档案法都属于效力位阶更高的法律。另外,可能还要修改宪法。“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密义务,但是没规定公民有知情权,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提到了公民有知情权,宪法没有及时跟上,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记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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