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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房改房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

2013年08月27日16:02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仝宗莉)财政部网站近日发布《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经研究,现就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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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深、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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