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质检总局将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说,质检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
支树平在22日召开的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特种设备安全法新增加了对经营环节的监管,确立了召回、报废及可追溯制度,形成了完整的监管链条。对这些新的制度,质检部门要加快配套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建设,搞好衔接。
与此同时,各级质检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演练,落实主体责任;特别要严格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既要严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更要严查质检系统内部的失职渎职行为。
支树平说,质检部门要不断探索按设备、按单位、按地区实施监管的新举措,突出对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涉及民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重点监管,切实把监管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领域上来。
此外,支树平提出,质检部门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要通过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及工程示范等措施,全面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能耗监测节能机制,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
据了解,特种设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截至2012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821.67万台。“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1538起,死亡1601人、受伤1744人。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