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十项制度规定,我市下发通知
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新闻报道加强调研督查服务工作
本报讯(记者 刘晓) 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十项制度”精神,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的要求,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新闻报道,加强调研督查服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新闻报道,加强调研督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要求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市委或市政府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每月不超过2次;要求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市委或市政府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每月不超过4次(一周内不超过2次)。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督查或研究专题工作,涉及区和市部门(单位)工作的,由区和市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或汇报,不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或汇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让区和市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中更多精力走基层、听意见和议大事、抓落实。
2.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市领导礼节性会见国内外来宾和一般性调研、督查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或仅以标题新闻、简讯形式报道。在同一时段围绕同一主题,分别召开的传达学习、部署安排及表态性会议,只作集中报道。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报道,要更加注重解读会议讲话内容和文件精神,大幅减少领导的镜头。
3.进一步加强调研、督查、服务工作。确定每年8月份为“无会月”,除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会)外,不召开全市性会议,市(区)委、市(区)政府和市(区)各部门(单位)集中精力开展督促检查、“三个服务”和“四解四促”活动,做好督查、走访、座谈、驻点、接访等工作。每年11月份为“集中调研月”,市(区)委、市(区)政府和市(区)各部门(单位)集中精力调研下年度工作。市(区)委常委、副市(区)长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驻点调研安排5—7天。提倡随机性调研和督查,重在了解真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沉下去“解剖麻雀”。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据此通知精神,把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新闻报道和加强调研督查服务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下决心整改落实,全面提高工作实效。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