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党性”与“人性”之辨
“党性”与“人性”关系两者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关联?是本与木?是源和流?是并生互促?是基础与升华?我们对此暂且还不敢妄加断言。能够体验出的只是两者之间虽有种种差异却又难以完全剥掰、分离。这主要是在于:其一,两者之间有着交叠相通的内容。如人性中向往美好未来、追求幸福生活以及自由、平等、民主、人道、人本等,也都是我们党的党性中的基本要求,并见诸许多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中,其语言文字表述虽各有差别、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但客观上无法否认其精神实质是有互通、相鉴之处的。在现实生活中,当官执政与为人处世,在许多方面确实是相通的,存有共同标准的。如我们常说的要当好官、要先学做人,人品不好、官品绝对差等等,即是这种意涵的通俗化表述。事实上,失却人性者,很难想象其能有良好的党性,更不可允其留在党内。其二,两者之间有着不同品质。人类是万物之灵,但进化至今仍不脱动物的某些原根性,从人类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来看,我们时下所认定的人性含义虽属普适却又有局限。而我们共产党的党性特质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引领、代表,其为社会先进者所执所遵,与人性仍属不同层面之物。可以说,人性上乘者,并不必然能当个优秀党员,而党性优良者,必兼具人性。其间的深意在于,政党既是人所组成的,其党性也不可能超然于世、脱离人性,否则,再优质的党性也难免失却人类的社会基础,并无法让其政党在现实中号召、引领社会和群众。一句话,党性有其植根于人性之壤,又是人性之优化、升华和结晶。其三,两者之间的把握大有讲究。我们党的执政,主要是通过实施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来领导并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其党员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模范表率行为引导动员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所以,党的党性所要求遵从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应当是适用于各级组织及其成员,而非一般社会组织和普通群众。言及于此,话得分两头说:一头是作为党的组织及其成员之行为,绝不可停留或满足于遵守管理规范一般社会活动的那些国家法律或民族道德,否则难以体现先进性;另一头是应力避以执政党的党性来要求社会的芸芸众生,否则难免会超越现实。我们党始终把自己定位于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又具有深厚的阶级、社会和群众基础,要求党员既不混同于一般老百姓,又不高踞群众之上等,都是这种意境的辩证反映。党员对其中的把握大有奥妙、学问和艺术,其许多行为依照党内明章正典遵行即可,而许多事情又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唯靠党员在把住党性原则的同时,审时度势、因地制宜、掌握分寸,方可从善如流。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需睿识慧眼、通观达变、辨证统筹、大巧无形,方能掌好权、用好权。
在谈论党性内涵时引入人性因素,并不必然会降低党性的品位、格调或将其庸俗化;而忽视人性内容谈论党性原则,也不见得就显其神圣、崇高。因为我们党毕竟始终立足于当今的社会现实之中运作,每个党员毕竟皆食人间烟火,党性与人性之间的关联无可淡化、无可回避,唯有扶隐发微、广撷博采、兼容推新,方是科学、务实的态度。也由此企望:在我们党面临新形势、肩负新使命之际,通过如实地探讨党性与人性之间客观存在的依存、互渗、升华关系,有益于我们党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自己的党纲,使之更符合当今世界的发展大势和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激励、动员人民群众前仆后继地去实践;有益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更扎实地立足于现实去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使之贴近民心民意,为民广谋福利;有益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务实求真,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充分展示党的先进性、代表性。
(2013年6月上《领导文萃》严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