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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户没迁户口购房拿不到钥匙 公安称有房才落户

2013年08月18日18: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中广网南京8月18日消息(江苏台记者朱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久前,南京的鼓楼区和下关区合并了,邱先生是南京原下关区的拆迁户,按规定分得一套经适房,缴完购房款后,开发商却不给钥匙,说是因为房管局要求"先落户后拿房",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却规定"先拿房后落户。为此,老邱在高温下四处奔波,有家不能回。

  老邱是南京原下关区居民,2012年12月购买了原下关区丁香花园一套经济适用房,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今年7月16号交清了购房款,但开发商却不给拿房。

  老邱:售楼处它就是这个态度,房管局要答应给你钥匙我们就给你钥匙,房管局说你要把户口迁到新房子里头才能拿到钥匙,小市派出所说以前也可以迁,现在不能迁了。

  记者:两个区鼓楼合并以后?

  老邱:嗯。

  8月13号,记者与老邱一起来到丁香花园,售楼处工作人员很熟悉老邱的情况,当老邱再次提出需要新房钥匙入住时,依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记者:两个区不是合并了吗?现在派出所的政策跟房产局的政策有冲突。

  工作人员:正好现在这两个部门要求的顺序是反的,所以就没办法协调。

  记者:能不能把钥匙先拿过来住吗?钱已经交过了?

  工作人员:不行,手续就是这样子的。我们也向房管局反映过了,他们就是一级打一级往上报,报了以后谁也不敢定夺,要最大的领导才能定夺。

  丁香花园售楼处醒目的公示了一份文件,原南京市下关区政府办公室2012年初下发的关政办[2012]16号文。文中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在为购房人办理购房签约手续时,必须查验购房人已经迁移后的户口簿,凡是未从被拆迁房屋迁出户口的一律不予办理购房手续。现在看来,今年5月份鼓楼、下关两区合并后,丁香花园售楼处仍在严格执行原下关区政府的红头文件要求,而这份文件在鼓楼区公安部门是否仍有执行力呢?丁香花园辖区小市新村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购房者必须先办理产证然后才能到派出所迁移户口。8月15号,记者与老邱又赶往南京市鼓楼区住建局,分管房改办工作的石副局长当场拨通了相关负责人的电话。

  石副局长:我们跟开发商讲一下,文件是要执行的,但不能机械的执行文件。如果老百姓不缺你的钱,因为没有办到户口,你就不把钥匙给人家,这是没有道理,至于我们怎么跟公安协商,那是下一步的事情。

  石副局长进一步表示,原下关区政府下发的16号文件中,经适房购买家庭凭"南京市经适房购买通知书"迁移户口,并不违反公安部门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因为通知书是办理经适房产权证的重要凭证。截至记者发稿前,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也向记者进行了回复,他们已经查找到原下关区政府的[2012]16号文件,目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为邱先生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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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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