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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两年内取代死囚供体 卫计委要求公平分配

2013年08月15日21:0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器官捐献两年内取代死囚供体 卫计委要求公平分配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我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但是,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接受手术。许多患者,因为等不到匹配的器官,不得不在苦苦等待中遗憾去世。

  器官移植,一个充满着人道救助光环的词汇,但是,我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却一直面临无源之水的困境。为突破困局,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想方设法,一场背负期待的工作悄然展开。

  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何晓顺说起器官移植,供体有限的难题,十分无奈。

  何晓顺:我们比一般的医院更严重,因为我们是比较大的移植中心,肝、肾一起等待的病人,至少是一千例以上。因为这个移植和其它的手术是不一样的,它都是救命的,大部分都是很急的手术,如果他等不到器官,特别是肝移植,那就面临着死亡。

  一个官方的叫做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已经试行了2年时间。在这个系统中,所有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名单都会被录入,每个患者将依据病情和等待时间等因素,由系统计算出相应的动态评分。如果有后来录入系统的病人,病情更重,他会因为得分更高,排名也会靠前。

  据了解,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出台有关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的暂行规定,将要求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使用这一系统。

  系统首席设计师王海波:首先,因为我们有这个平台,有这个技术平台,我们技术平台里有个技术叫做痕迹保留,在这里面任何人做的所有操作,全部被记录下来了,他可以去造假,但是造假的成本很高,他要撒一系列的谎;第二个,他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大;第三个,处罚是非常重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死囚器官供应有望两年内被器官捐献取代。

  黄洁夫:如果说中国没有公民自己的捐献,那这个器官移植事业不就是走到了就没有器官移植,就死路一条,所以我们必须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为我们传统文化所接受的一条器官捐献的道路,就到了这个时候。

  目前,我国器官捐献供需比为1:150,其实,欧美国家的器官移植也一样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他们在很多方面的做法却值得我们借鉴。

  以美国为例,各州都有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公民申领驾照时均须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同意捐赠者会在驾照上予以标注;

  在英国,器官捐赠体系同样非常严谨,对民众的宣传也很到位。英国人在办驾照时、交税时和办保险时,都会收到询问,回答是否愿意死后捐献器官,如果同意的话,就填写报名表,登记在案。

  在德国,器官捐赠法规定,所有医疗保险机构每年要定期对投保人进行书面询问——“是否愿意在去世后捐赠器官”。医疗保险机构还将向16岁以上的公民派发有关信息并向他们提供捐献卡。

  西班牙法规就规定,公民如果生前没提出书面要求不捐献器官,就默认同意捐献。正因为此,西班牙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每百万人口中捐献器官者高达38人。

  在身患重病等待器官源的患者面前,我们在生命终结的一刻,是否能够捐献出可用的器官,延续一份对他人的关怀与爱?抉择,需要的不只是勇气。了解下在我国,器官捐献流程、捐献条件,和相应的经济补偿。

  捐赠流程: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捐赠对象: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捐赠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经济补偿:

  2012年11月22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自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用特殊的爱延续生命,他们,在等待你的帮助。 (记者陈亮 冯会玲)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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