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羊城晚报报道
花钱“补办”身份证,通行全国无障碍,南下北上乐逍遥……
杀人犯“漂白”身份潜逃14年
伙同他人用霰弹枪枪击致人死亡后,罗某辉逃至外地。潜逃期间,罗某辉先花1万元买通他人提交假照片补办“真”身份证,接着再花3万元让将死之人补办身份证。通过借尸还魂的手法,罗某辉不仅成功潜逃14年,还利用“真”身份证办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开车、住酒店、乘飞机,一个都不落。潇洒生活之余,罗某辉还堂而皇之地以妻子名义开办了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而反观四个同案犯,一个逃亡月余就被抓,三个忍受不了流浪生活自首。对此,法官表示,罗某辉成功潜逃14年,背后折射出身份证管理的漏洞。
记者14日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10月,被告人罗某辉 “漂白”身份14年后在上海入住酒店时被抓获归案。清远中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罗某辉未予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羊城晚报记者 林洁 通讯员 马远斌 钟莹莹
持猎枪伤人致死后逃亡
1997年6月的一天,在清远市清城区的一个果园里,来赌钱玩“三公”的王某其在输光后向黄某均及罗某辉借高利贷。“王某其经我手借了3000块。”黄某均说,“借钱后,每五天为一期,过五天后没还就加10%的利息,一直加下去。”
1998年4月12日下午,讨债未果的罗某辉收到王某其在一家餐馆内打麻将的消息后,就开着自己那辆没有号牌的白色小车出村。路上,又搭上了罗某和、罗某其、罗某强3人。为了保险起见,罗某辉途中还回家取了猎枪。4人到达时,黄某均已经在餐馆门口守候。到达餐馆后,黄某均等四人手持铁锤和自制短枪直接进了餐馆,罗某辉则在门外守候。黄某均一眼认出了王某其。
“我在外面等了大约三四分钟,里面越吵越厉害,还有打斗声,于是我拿着猎枪下了车。我走进房间时,见黄某均他们4人与王某其打得正凶,门外有几个人在观战。看到王某其手拿着一把靠背椅不断挥舞,我就用猎枪指着他让他还钱。”罗某辉回忆着当时的场景,“他直接就把椅子朝我扔过来。我闪开后,对着他的左小腿开了一枪。他(不但)不求饶,还冲过来抢枪。我对着他的右小腿又开了一枪。王某其已经站不起来,但硬是用凳子撑着,嘴里还不干不净。我很生气,就朝他的左右大腿又各开了一枪。”
伤人后,罗某辉五人便开始了逃亡生活,而王某其经抢救无效当天死在医院。